关于劳动派遣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46:34
我是一名汽车修理工,与用人单位签了份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现在合同期满,修理厂要求我在续签一份所谓的《劳动派遣合同》 对于劳动派遣合同我也咨询过一些相关人士 他们说《劳动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意义是一样的`无非只是换了个主雇`在网上也看过一些劳动派遣合同的相关法规,知道是现在社会上的一种普偏现象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 之前与用人单位本身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现在忽然冒出个《兴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感觉一头雾水,对这家公司也是一无所知,用人单位有必要这样做吗?是否合理?在劳动法中有这项规定吗?是否可以拒签?有点多此一举的感觉~``然后就是 如果在合同期内出现一些工伤事故或者其他的什么事故,是不是就意味着与用人单位无关?而是要去与派遣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派遣单位不把你当回事不履行他们的职责,维权起来是否很困难?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你说:“与用人单位签了份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现在合同期满。”我没看到你这份所谓的《劳务合同》,但我理解应该是劳动合同吧,如果真如字面意思的《劳务合同》,那你与现在的单位应该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享有一切劳动者的权益,但实际上《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会对劳动者的权益多少有所限制。这也是现在很多小单位想尽一切办法逃避用人单位义务、克扣员工薪酬福利的手法之一。
  其次,你说《劳务合同》到期,单位要求续签《劳动派遣合同》,就你关心的几个问题回答如下:
  1.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一种法定允许的用工方式,简单点说就是以后你和劳务派遣公司(兴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劳务派遣公司(兴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员工,然后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兴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你派到现在的单位工作。这样你在法律上是劳务派遣公司(兴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员工,实际上继续在现在单位工作。
  2.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确是目前社会上普遍被用人单位使用的用工方式,至于为什么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原因很多,主要有几种:一是用工单位为了减轻人事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利用派遣公司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优势为自己服务,这样用工单位就可以专心搞企业的生产经营;二是用工单位出于人员编制、经营战略等方面考虑不能或不想把本单位员工数做太大,尤其是对一些非主营业务岗位一般会通过劳务派遣用工;三是企业为了规避用人单位义务,把劳务派遣用工作为压榨员工,侵犯员工权益的手段,常见的就是随意裁员、降低薪酬福利、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3.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负面的多,正面的少,对于你来说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看一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你的薪酬福利有什么变化,这只要看看要签的劳务派遣合同条款中对你薪酬福利的约定就可以了。
  4.其实你完全不必过多担心,拒签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以你的条件,应该没有太多和老板谈判的余地,反而可能对自己不利,至于工伤事故等等也不用担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你的所有薪酬福利、工伤保险履行主体当然变成了派遣公司,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现在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如果你权益受侵害你即可以找派遣公司,也可以找现在的用人单位,从这个角度说反而因为劳务派遣给你多了